灵媒之书 或灵媒与召灵者指南

Allan Kardec

返回菜单
第一章——协会的宗旨和组成

第 1 条——本协会的宗旨是研究与显灵有关的所 有现象,以及这些现象在道德、物理、历史和心理科学 中的应用。禁止涉及政治、宗教或社会经济等相关问题。

协会名称:巴黎灵性主义研究协会。

第 2 条——本协会由注册会员、自由准会员、通 信会员组成。

对于因其个人职务或工作可为本协会提供重要服务的法国公民或外国公民,本协会可为其授予荣誉会员资格。荣誉会员须每年改选。

第 3 条——本协会所接纳的对象仅限于认同本协 会基本原则及其项目目标的个人、已经开始学习灵性主 义科学基本原则的个人、或因渴望获得这方面的指导而 受到极大鼓舞的个人。因此,本协会应排除一切可能给 其聚会带来麻烦的人,不论是出于敌对的态度或理论上 的分歧,还是出于可能在不必要的辩论上浪费时间等其 他任何原因。

所有成员都有义务表现出仁慈和礼貌,在任何 情况下,必须把普遍利益置于个人问题和自我重要性之 上。

第 4 条——要成为自由准会员,须以书面形式向 主席提出申请,并由两名正式会员签字支持,后者须对 申请人的意图负责。

申请必须说明:1)申请人是否对灵性主义有所 了解;2)申请人是否相信灵性主义科学的基本观点;3) 承诺完全遵守该规章制度。

申请须提交委员会,委员会应视情况给出批准、 延期或拒绝的意见。

申请人如对灵性主义科学一无所知或不理解本 协会的基本原则,则须延期考虑。

自由准会工有权参加所有的会议,有权参加活 动和研究小组,但没有权利对本协会的行政管理事务进行投票。

自由准会员仅在入会当年为自由准会员,在该 年度结束时须批准成为本社团的永久会员。

第 5 条——要成为正式会员,须成为自由准会员 至少满一年,且参加了一半以上的会议,并提供在此期 间申请人理解其关于灵性主义的信仰,其对本协会基本 原则的认同,以及在涉及同僚的任何情况下均会按照仁 慈与灵性主义者道德原则行事的意愿等证明。

自由准会员定期参加本协会会议满足六个月的, 如符合其他条件,可获接纳为正式会员。

如有三名正式会员支持,在准会员同意的情况 下,应按职权提出入会申请。然后,根据具体情况,在 委员会提出口头报告后,以无记名投票方式提交本协会 表决。

只有正式成员才有投票权,并享有第 25 条赋予 的权利。

第 6 条——如本协会认为适当,应限制自由准会 员和正式会员的人数。

第 7 条——通信会员是指非巴黎本地居民,但与 本协会保持联系并向本协会提供对其研究可能有用的文 件的个人。通信会员可由一名正式成员的举荐提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