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章: 无偿地获得的,也要无偿地给予
■ 疗愈天赋
■ 有偿祷告
■ 被赶出大殿院的商人
■ 无偿通灵
疗愈天赋1. 你们要让死人复活,为人治疗麻风病,为人们驱鬼。
你们无偿地获得的,也要无偿地给予。(《马太福音》第 10 章第 8 节)
2. 耶稣对门徒说:“你们无偿地获得的,也要无偿地给予。”他的这条戒律旨在告诉人们,一个人不该为自己无偿获得之物收费。门徒无偿领受的,是医治病人、驱逐鬼怪,即邪恶灵性的能力。这一天赋是上帝无偿赐予他们的,是为了救济苦者,宣扬信仰。耶稣告诫门徒不要以此为业,不要将其作为投机的对象,也不要以此谋生。
有偿祷告
3. 当所有的人们听耶稣讲话的时候,耶稣对他的门徒们说:“提防那些律法师。他们喜欢穿着长袍到处招摇,他们喜欢在集市上受人毕恭毕敬地问候;他们喜欢在犹太会堂里坐高位,在宴席上坐首位;
他们骗取寡妇的房屋,表演长篇的祷告,这些人将会受到更严厉的惩罚!”(《路加福音》第 20章第 45 节至第 47 节;《马克福音》第 12 章第 38 节至第 40 节;《马太福音》第 23 章第 14 节)
4. 耶稣还说:不要让任何人为你的祷告付钱;不可效仿律法师,他们“表演长篇的祷告,骗取寡妇的房屋”,即掳掠他们的财富。祷告是一种仁慈之举,也是心之所向;为别人向上帝祷告而得到报酬,等于让自己成为一个有偿的中间人。在此情况下,祷告变成了一种形式,其长短与报酬成比例。如此一来,便存在两种情况:上帝要么按字数的多少来决定赐福的多寡,要么反其道而行之。若要求长篇大论的,那些因为付不起钱而只能祷告寥寥数语或无法祷告之人将待如何?这是缺乏仁慈的表现。若一字足矣,则多言无益。那又为何要让他们付钱呢?这是对信任的滥用。
上帝从不出卖他所赐予的福利。那么,如果一个人连福利的分配者都不是,也不能保证有求必应,又凭什么为了一个可能得不到回应的请求而要求报酬呢?上帝绝不可能让需要神圣仁慈的宽厚、良善或公正之举建立在金钱的基础之上;否则,结果就会变成,如果谁没有支付这笔钱,或者钱不够,谁就会被剥夺上帝的宽厚、良善或公正。理性、常识和逻辑表明,作为绝对完美的上帝,不可能赋予任何一个不完美之人以神圣公正作为交换条件的权利。上帝的公正犹如太阳,它普照着世间众生,不分富贵贫贱。如果说出卖一个世俗统治者的恩惠都会被认为是不道德的行为,那么出卖宇宙统治者的恩惠是否就更合法呢?
有偿的祷告还有一个缺点:那些购买祷告之人常常认为自己不需要祷告,因为他们已经给过钱了。我们知道,灵性会为那些对其感兴趣之人拥有的思想热情感动,可如果有人花钱请其他人来为他们祷告,这会有怎样的热情呢?一个人将祷告任务委托给其他人,其他人又辗转委托其他人,如此种种,这样的其他人有何热情可言?这难道不会让祷告者的祷告变得越来越不值钱吗?
被赶出大殿院的商人5. 耶稣他们来到了耶路撒冷。当他们走进大殿院之后,耶稣开始撵走了在那里做买卖的人,推倒了兑换钱币的人的桌子,掀翻卖鸽子人的凳子。他不许任何人拿着东西穿过大殿院。然后耶稣开始教导人们说:“《经》上不是写着:‘我的大殿将被称作万国祷告的大殿’吗?可是你们却把它变成贼窝了。”那些祭司长和律法师们听说了这些事,都开始寻找杀害耶稣的办法。因为众人都惊叹耶稣的教导,所以这些人又害怕他。(《马可福音》第 11 章第 15 节至第 18 节;《马太福音》第 21 章第 12 节至第 13 节)
6. 耶稣将商人赶出了大殿院,以此谴责
以任何形式出售圣物的做法。上帝既不出卖神圣的祝福与宽恕,也不出售进入天国的门票;因此,人类没有权利要求为此支付报酬。
无偿通灵7. 现代灵媒——因为门徒也拥有通灵能力——也从上帝那里得到了一项免费的天赋:即充当灵性的传译者,教导人类,向人类展示向善之路,引导他们拥有信仰;不向人类兜售不属于他们的语言,因为这不是其
个人观念、研究或个人劳动的产物。上帝旨在让光芒普照众生,不愿最贫穷的人被剥夺或削除这一权利,不愿意他们说:“我没有信仰,是因为我付不起钱;我无以慰藉,得不到那些我为之哭泣之人的鼓励和友爱,是因为我很穷。”这就是为何通灵能力不是一种特权,反且随处可见。因此,为敬拜上帝而收取报酬的行为有违上天旨意。
8. 但凡一个人清楚善灵会在什么样的条件下与人通灵,清楚善灵对于自私自利的厌恶,以及对于这些人如何避之不及,那么他就肯定不会相信,在任何通灵过程中,只要有人出个价,高阶灵性就会被随随便便召之即来,挥之即去。哪怕是依据普通常识,这一想法也难以令人信服。用银子换回我们尊敬之人,我们挚爱之人,这岂不是一种亵渎?毫无疑问,即便一个人能以这种方式通灵,谁又能保证其真实性呢?轻浮、虚伪和狡诈的灵性,以及一群寡廉鲜耻的低阶灵性总是随时可见,对于向其提出的任何问题,他们总是张口就答,丝毫不顾事实真相。因此,想要与灵性进行严肃的交流,首先必须确认灵媒的确拥有与灵性世界生命的情感共鸣,并且要向他们提出严肃的要求。现在,吸引善灵仁爱的首要条件是谦逊、奉献、无私,以及在
道德和
物质上的彻底超脱。
9. 除了道德问题外,还有一个同样重要的因素与通灵能力的本质有关。通灵,在过去不是,在将来也永远不会成为一种职业,这不仅是因为它有损道德上的名誉,容易沦为算命之流,更是因为它存在物质上的障碍:它在本质上是一种短暂的、易逝的、多变的能力,没有人能指望它持久永恒。因此,通灵能力永远是一种极不确定的可用资源,很有可能在最需要的时刻却无法实现。这与那种通过学习和工作获得的才能截然不同,因为是自己通过学习和工作获得的才能,所以其理所当然地可以成为借以谋利的资本。然而,通灵能力既不是一种技术,也不是一种才能,这就是为何它不能成为职业的原因;除非能将灵性召集过来,否则通灵能力就没有存在的基础。如果没有灵性,也就没有灵媒;这种天赋虽有可能存留,但却没有实际的功效;因此,世界上没有任何一个灵媒可以保证自己能随时随地通灵。出卖通灵能力等同于是在出卖一个人并未真正拥有之物,或者说是在欺骗花钱付费之人。更重要的是,他们利用的并不是
他们自己,而是将灵性,将死者的灵魂拿来出售。这种想法本能地令人反感。它已经沦为一种被人滥用的贩卖行径,常为江湖骗术、无知、轻信和迷信利用,正因如此,摩西才颁发了禁令。现代的灵性主义清楚地认识到了这一问题的严重性,它否认这种滥用的行径,将通灵能力提升到了使命的范畴。(参见《灵媒之书》第二十八章“天堂与地狱”和第十一章)
10. 通灵能力是一种神圣的能力,它必须以神圣的宗教方式来践行。如果哪种通灵能力对于这一态度提出了极致的要求,那么它就是具有疗愈功效的通灵能力。医生提供的是其科研成果,付出的往往是痛苦的牺牲;磁化者提供的是自己的磁流——付出的往往是自己的健康——这些人都可以为自己的付出收取费用;然而,治病救人的灵媒传播的是善灵的健康流体,却无权出售贩卖。耶稣和门徒虽然贫穷,但是他们治病救人从不收取任何费用。
因此,那些没有经济来源养活自己之人应另谋生路,而不应以灵媒为职,如有必要,可以用业余时间研究通灵之术。灵性会体谅他们做出的奉献和牺牲,反之,那些想要以通灵能力作为获取物质的手段之人,灵性会对其避而远之。